2)第三百七十六章 异乡,故乡_剑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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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步步成长。

  鹰团能有今天。

  雪隼功不可没。

  在天都庙堂斗争最激烈的那几年,云洵成立鹰团,一路腥风血雨杀上高位,而一个人成功耀眼的背后,往往有一群不那么耀眼的人。

  有人主外就有人主内,事无巨细,需分人为。

  云洵站在台前。

  鹰团隐于幕后。

  这位本可大放异彩的女子副官心甘情愿当了这位大司首背后的捧灯人,照亮这一路荣耀和光明。

  当云洵成为情报司大司首之后……鹰团稳定下来,而众人茶余饭后也开始好奇。

  云大司首和雪隼副官,到底是什么关系?

  两人性格如火如冰,却意外默契,又格外信任。

  每次云大司首遇到非议,一定是雪隼第一个出面,压下外界传至鹰团内部的舆论。

  遣散了鹰团下属,雪隼一个人坐在树下,怔怔出神。

  不远处,就是骑团操练的场地,二百余人持钢刀站桩劈砍,训练刀术。

  呵哈的斥声整齐如雷。

  但雪隼神情却愈发恍惚。

  思绪飘飞。

  来到这里,就像是一场梦。

  自幼年起,因为荒血,她遭受了太多的流言蜚语,鄙视蔑视……哪怕依靠自己的奋斗,努力,在天都取得了一隅安身之地,却从未有过“家”的感觉。

  天都城内,每一个走在街上的人,与她流淌的血液都是不同的。

  荒人的家,在天启高原。

  可当如今,她真正回到这里,年幼时梦寐以求的“故乡”……她却发现,与自己想象中并不一样。

  他们肌肤下流淌着与自己同样的血,但眼底深处蕴含的,却是截然不同的风景。

  雪隼在天都城高楼喝茶,阅卷,在大隋四境风土人情之下成长,耳濡目染,当她与血脉相通的荒人见面之时,彼此能感受到“血”的存在。

  却无法获得更多的语言。

  这里的荒人……与自己也不是同类。

  或许我们都可以呼唤长风,沟通鹰隼,掌控风雪。

  但我们却有不一样的理念,不一样的文化。

  比起大隋。

  这里更是一片异乡。

  “在想什么?”

  一道醇和声音响起。

  雪隼陡然惊醒,看着那道光明下长立的云纹黑袍身影,树叶簌簌摇晃,荡漾出风铃颤音,如沧海一般绵延。

  云洵单手拎着一只狐狸后颈,坐在雪隼身旁,道:“刚刚跟宁奕处理了一些琐事……十天之后,骑团要和草原王帐的高手在青铜台过招。”

  雪隼瞬间进入状态,腰背挺直,凝声道:“宁奕跟大可汗定下了赌约?需要我们做些什么?”

  “放轻松。”云洵声音很是柔和,笑道:“不过就是场比武罢了。那些事情我都已经处理好了。”

  “此事事关重大……骑团比武,涉及大隋的颜面……”

  说到这里,雪隼的声音缓缓停住。

  她明明是荒人,却下意识把自己划入了大隋的那一片。

  云洵眼底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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