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百七十四章 买马_剑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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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有朝一日得证大道,时时刻刻有神霞护道,哪怕受了濒死重伤,亦可以在顷刻之间蒸腾神霞,重铸体魄。

  真到了那等境界,似乎与所谓的不朽相比,也没什么区别了。

  镖局的马棚里拴着骏马,看起来都是一副高大壮硕的模样,柳十一估计宁奕这厮的兜里揣着不少“金叶子”,只要不是镖局急用的马,都可以出手买下来。

  镖局辛辛苦苦走一趟镖才能赚到的银子,遇上有钱主,卖几匹马就能赚到,自然也不会跟自己过不去。

  柳十一脑海里推演着剑谱,不知不觉,走了好一会。

  这一路走过来,竟没做丝毫停留。

  快要走到阳平城尽头。

  他疑惑道:“都看不上?”

  柳十一的这句话,只得到了一个回应。

  “悟你的剑去。”

  柳十一乖乖继续悟剑去了,对他而言,在阳平城,在天都城,在剑湖宫,在漓江船头,都没有区别......他能够随时随地进入悟剑的状态。

  这个剑痴,自然不会明白。

  凡事都要挑挑拣拣,看完一遍再做最后打算的宁奕,对于“买马”的这件事情,有一种异常的执着。

  在西岭,境外,有一句不知哪个朝代流传下来的古话。

  “马是男人的第二个妻子。”

  正如柳十一猜测的那样,宁奕的腰囊里有很多银子。

  宁奕修行之后,就很少用到银子。

  而现在他可以用到了。

  他要买三匹最好的马。

  裴烦丫头记得,小时候,半睡半醒的某个夜晚,迷迷糊糊听到过某人,站起身子,在庙里碎碎念着,于菩萨像前小心翼翼点了一小截香火,然后迅速掐灭。

  许了一个愿。

  能攒很多很多的钱,买一匹很好很好的良驹。

  然后就送裴丫头回家。

  二人一骑走天涯。

  裴灵素神情恍惚。

  那时腰间无剑,胯下无马。

  如今腰间有世间最锋利的“细雪”。

  那时无家。

  如今......

  丫头轻声在心底默念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

  ......

  宁奕停在了一座镖局门前。

  泛黄的古旧牌匾。

  阳平城入城的第一家镖局,也是原路离城的最后一家。

  他停在这里,并不是因为走到了尽头,而是因为恰好走到了尽头。

  他也看中了自己想要看中的马。

  大旗飘摇。

  上书四个大字。

  “志成镖局”,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实在有些烂大街了,这一路上的镖局,可能是因为年代久远的原因......名字都是一般俗气,如果让某位饱读诗书的儒客来开,可能会起个诸如“龙门”的惊艳名字。

  就像是诸多名如“河洛”,“悦来”这样听起来还算悦耳的客栈名字,多半是由“精打细算”的掌柜来起,这类多是读过书的秀才,如果让某位不懂书墨道理的武夫来起,很有可能就会起一个类似“同福”这样的通俗之名。

  剑痴柳十一,瞳孔里的光彩缓慢聚焦。

  他看到了一副很难理解的场景。

  宁奕盯着某匹既不高大,也不壮硕,看起来就像是一头瘦驴的赤红色小马驹,眼神炯炯,神情凝重。

  “十一,你觉得这匹马如何?”

  这匹马,真的很难看。

  柳十一沉默了。

  他观察着宁奕,确保对方好像很喜欢。

  于是他望向宁奕的时候,眼里神色变得真挚起来。

  柳十一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认同对方的喜欢。

  他认真道:“我觉得很好。”

  宁奕点了点头,道:“好,既然你喜欢,那我就买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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