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只要在一起_鸩之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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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筷子只朝蚝油生菜伸去。

  沈陆嘉夹了一个狮子头到她碗里。

  伍媚有些为难地看着碗里的狮子头:“下午还要跳舞,吃得太饱,会反胃的。”

  “你都瘦成什么样了?再瘦下去,我怕你出门会被风刮跑。”沈陆嘉沉声道。

  伍媚不服气地辩解道:“我16岁的时候,身高一米六五,体重只有八十斤。如果要上台好看,我起码还要再瘦五六斤,不然身体的线条会受到影响的。”

  沈陆嘉放下了筷子:“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你的健康更重要。”

  他语气相当郑重,脸上表情也是顶顶认真,伍媚觉得嗓子眼里有些发堵,她低下头,用筷子小心地将狮子头夹成两半,其中一半给了沈陆嘉,自己则小口小口地吃了另一半。

  吃完饭,沈陆嘉在水池前洗碗。伍媚从后面抱着他,将脸枕在他的背上,闷闷地说道:“我是不是一个既没用又不称职的妻子?”

  沈陆嘉回头将手上的水珠弹了几颗到伍媚的脸上,笑道:“谁说你没用了,我觉得很有用啊。”

  “你看,我既不会烧饭,其他家务也不怎么做得来,以你的条件,你完全可以娶一个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贤惠太太,你以后会不会后悔娶了我啊?”

  沈陆嘉将手上的水擦干,捏了捏伍媚的鼻子,“怎么可能会后悔?你这会儿不也下了厨房吗?再说——”沈陆嘉顿了一下,凑在伍媚耳畔,压低声音道:“我记得出得厅堂,下得厨房后面还有一句,好像是浪得大床来着。”

  伍媚顿时怒了,伸手去拧沈陆嘉的耳朵:“沈陆嘉,这些不三不四的话你都跟谁学的?”

  “上次一起吃饭,听颜霁他们讲的。”沈陆嘉老老实实招供。

  颜霁……伍媚磨了磨牙,在她印象里,那似乎是个热爱粉红色的死人妖。

  “以后少跟着颜霁那种不着四六的家伙鬼混,不然晚上就请你睡书房。”伍媚拿出了当家主母的气势。

  沈陆嘉连连点头,真奇怪,明明被拧了耳朵,为什么心里却像打翻了蜜罐一般的甜?他又看一眼气呼呼的伍媚,忽然明了,因为这样的她,更像他的妻子了。难怪西南有些地方,管听老婆话的男人叫“耙耳朵”。其实有时候,有人管也是一种幸福。

  春节就这样一天一天地临近。外院的学生已经放假回家,校园里愈发显得空寂。这天傍晚,伍媚练完舞,挎着包,慢吞吞地向自己的奥迪q7走去。最近她已经穿足尖鞋训练,十个趾甲已经磨得瘀了血。

  发动了汽车,她朝御景花园的方向驶去。然而大概是跳舞跳得太累,她觉得头有些发晕。红绿灯恰好又由绿灯变成黄灯,她想踩刹车,但右脚大拇趾趾甲突然一阵剧痛,以至于刹车居然没能一脚踩到底,她的车头就这么直直地朝着前面一辆车的屁股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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